非商業性線上契約產生器試作贈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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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作案例:

希望森林小學舉辦家長日,希望陳阿力老師在家長日讓家長觀摩其自然科學教學,鑒於李阿賓所拍攝之動物系列圖片活潑生動,陳阿力老師決定再向李阿賓取得受其他兩張命名為「守護」與「母愛」的數位圖檔,製作教學觀摩會教材與投影片,並放置學校活動網頁中供瀏覽與下載,此外,考量觀摩人員的便利性,另印製300份紙本於當日發送。本次李阿賓說明,必須支付500元權利金,同意陳阿力老師以上述之方式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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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2/25

轉錄-百度MP3歌詞搜索案 音著協勝訴

前(23)日,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簡稱音著協)控訴百度MP3歌詞搜索侵權案獲得法院一審判決,法院判決音著協勝訴,百度需停止通過快照等形式提供相關50首歌的歌詞,並賠償對方經濟損失5萬元,外加1萬元的合理訴訟支出。

判決公布後,百度表示對於此結果感到遺憾,近日將提出上訴。百度認為他們在尊重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一直積極努力,用更好的的產品和技術來提升用戶各項搜索體驗,因此對於判決不服。

這項官司源起於2008年初,音著協向北京市海澱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百度停止侵犯著作權人合法權益的行為,並公開道歉,賠償《愛我中華》等50首歌曲的著作權使用費人民幣100萬元以及訴訟費用6萬元。兩年後,此案終於做出一審判決。

根據報導,中國音樂著作權協會與北京源泉知識產權音著協總幹事屈景明於2008年表示,2007年全年網路著作權收入僅相當於2005年的十分之一,而正版網路音樂經營者無法享受到應得的經濟效益,甚至被迫關門。

屈景明指出,對音樂版權造成侵害的搜索引擎不止百度一家,但因百度是最大的網路公司,「我們只能擒賊先擒王」。屈景明說,這是為了維護正版數位音樂的和諧、健康發展。

過去,數位音樂網站娛樂基地也曾與百度MP3搜索在版權問題上多次交手。2008年底,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曾做出一審判決,認為百度MP3搜索合法,不過其歌詞搜索服務提供的歌詞快照,直接向用戶提供歌詞的方式有問題,判定百度對此進行整改,給予娛樂基地5.2萬元賠償。

法律界人士認為,未來搜索引擎在提供「快照」這一功能時將會更謹慎,更多直接引用外部鏈結,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資料來源:旺報 【記者黃奕瀠/綜合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