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已宣布:允許第三人使用仍受著作權保護之著作時,無須尋求權利人之允許,使其於著作權架構下能有更大的自由。此舉立意係為求鼓勵革新……
伊恩.哈覺夫教授提出他的觀點: 英國現今制度是落實所需,猶是著重於著作權領域,並建議英國需考量著作權法之例外-歐盟法之下,以鼓舞成功的新興數位科技商業。
新措施包含規定允許個人去重製其購於任何媒介或擁有設備之著作物,但僅限於個人使用。另外,政府以保守觀點評估這些新規措施,可助使十年以上的英國經濟超越五十億,並可能性伴隨每年額外約有二十九億元之收益。